收到利息收入,通用记账凭证如何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29:42
利息收入入账时借:银行存款30 借:财务费用30(红字),登在通用记账凭证上时都在借方,且一蓝一红,那么合计金额处写0吗?这样登记对吗?月末结转费用时若还有一项管理费用需结转,分录
借:本年利润 70
贷:管理费用100
财务费用30(红字)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

收到利息收入,通用记账凭证如何记:
1、若利息为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2、若利息非银行存款利息,则计入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2、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4、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5、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记帐凭证做帐不能用一红一蓝做,应全是蓝字。此笔业务应该这样做:
1、取得利息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30 贷:财务费用 30
2、月末结转时:借:财务费用 30 贷:本年利润 30
3、管理费用结转:借:本年利润 100 贷:管理费用 100

不是,记的时候是用蓝字的
然后结转的时候你结转借方就可以了啊

你这是什么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