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官司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5:52:51
问题是这样的:
上个月初我租了一间两室一厅。当时是我和我朋友合租的 。后来我朋友有事不能继续合租下去。我就上网发了租房的信息。第二天就有中介上门来说有人要租我的房子,在对方看了房子以后,我们在中介所签了住房合同,交了一季度的房租和200押金。当时房子没付清,还欠170。他答应我来住以后付清。结果当他把东西搬进来以后。我发现他患有乙肝,这个事情是我在去他房间插我的网线,无意间看见他的药箱,打开以后发现的。当然他的房间门是开着的,而且在他人还没住过之前,只是先把东西行李搬过来。之后我就告诉他让他搬走。钱在三天后等他东西搬完了再还给他。

在这里我要事先说一下:中介写合同的时候把日期写错了。把2009年4月5号到2010年4月5号 写成了2009年4月5号到2009年4月5.
1.也就是说在我收了他还欠170(包括押金)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是不是默认已经把房租租给他了。并且默许了错误合同的约定。、该合同还有没有法定效应。
2.在中介主动找上门来介绍的行为,并且导致房客患有乙肝而且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是否违反了相关条例。中介有没有责任。
3.在我接收我现在的房子的时候已经是二房东转租给我,一房东是二房东的朋友。也就是说我已经是三房东把房子租出去。那么在这种行为下。我是否有其他的法律职责和义务。
4.对于我进入他开着门的房间,并且在他并没有入住,只是把东西放进来的情况下。我打开啊的药箱是否属于侵犯隐私权。
5。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让他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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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先和房客先行进行协商,我个人意见是日期无关紧要,其实到现在我也没明白你到底收了多少钱,如果还有欠账,可视为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此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中介公司和房客患有乙肝有什么直接关系么?我没明白!
您只对您上家房东负责,其它的无法律责任。
您可以中止合同履行,要求房客搬走。
如有不明白可以m我,我不收钱!

1、你已经收取了租金,押金,证明你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了
2、乙肝不受歧视,中介没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
3、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4、不构成侵犯隐私权,除非你把他患有乙肝的事情说出去
5、你觉得呢?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