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在文革是受尽折磨,后来平反了,现在能否得到一些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27:51
但是爷爷现在已经不在了

死亡后,民事权力中止

但是爷爷现在已经不在了

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拨乱反正发布的部分中央文件:

中央办公厅转发公、检、法三党组《关于进一步复查平反政法系统经手办理的

冤、假、错案的意见的报告》

1983年1月25日*中办发[1983]9号

一、 应把“一切尚未平反的冤、假、错案要坚决平反过来”,作为整个复查平反工作的指导方针。建议各级党委督促公、检、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主动复查,主动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各级公、检、法机关对于自己经办的一切尚未平反的冤、假、错案,包括错判、错捕、错劳教、错戴反坏分子帽子等,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决定的,不管是谁批准的,都要坚决平反纠正过来,不受任何干扰。

二、 复查平反冤、假、错案,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首先是查清事实,判明性质,弄清楚是不是冤、假、错案。在认定事实时,要对现在的调查证明材料和原定案依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鉴别真伪,不得任意取舍。凡是据以判决、处理的主要事实失实的,或者定性错了的,都要平反纠正。。。。。。

三、 。。。。。。至今还没有平反纠正的冤、假、错案,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方针政策,逐件复查,坚决平反纠正,留有“尾巴”的要坚决去掉,善后工作不落实的要认真落实。。。。。。

八、 。。。。。。对于顶着不办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坚持不改的,要严肃处理。

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纪要》

1984年8月23日*中办发[1984]32号

……对那些文化低、又不懂政策的干部,要坚决调动他们的工作;少数破坏政策违法乱纪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必须绳之以党纪国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落实政策小组扩大会议纪要>的补充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