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能不能作为受理案件的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2:52:35

1、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可以作为受理案件的证据材料。
  2.、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经出借人催要后,仍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138.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当然能作为证据材料。我国《民通意见》(全名应该是民法通则……的若干意见,太长了,如果打民通意见估计就能搜到了)里有明确的规定,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但是一般法理上认为不能超过20年,我觉得这20年可以从别人向你借款开始算起。

当然可以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可以随时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