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不还什么行为,我可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09:46
我已经到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派出所似乎不怎么搭理人,做简单的笔录
我想自己找回手机,该怎么办,可以用什么 法律途径?
谢谢
按实际情况,拾遗不还,有可能涉嫌非法侵权刑事犯罪。对于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可以要求由失主偿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这种行为属于侵占,如果在当地司法操作中认为一千元属于价值较大,那么就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因此你需要到法院自行起诉。如果你能找到相关的证人或者证据,那么就可以去起诉。不过要找到犯罪嫌疑人,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公安机关,要不然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用百度HI进一步在线交流。
非常难,虽然法律上来说遗失物应当属于你,但是这不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除非你明确知道对方的姓名等个人信息,你可以上法院告他,要求返还遗失物,否则没有办法
他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数额足够大的能构成犯罪,不过一部一千元手机,派出所可能没精力管,而且你靠自己找出此人很难,人家一转手你就更找不到了
应该要等公安机关来处理 要是他们不处理可以对他们进行行政不作为的复议
但是现实中比较困难
可通过诉讼方式,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拾得遗失物的人归还.
想找回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