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结婚两月离婚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51:48
本人,女方,1985年生,2007年7月毕业回到家乡工作,于2008年元旦认识现任丈夫,2009年2月登记结婚。至今未举行仪式,男方家为我们买了一栋房子,在丈夫名下,但还在装修,没实际居住。问如果我提出离婚,我能得到哪些项目的补偿?可以得到青春损失费吗?是他耽误了我,如果不是他,我可以找个更适合自己的。而现在离了婚,以后肯定找不到条件优秀的。可以得到精神补偿吗?我们的矛盾在于他性格过于强势,太大男子主义,阻挠自己的工作,并对我有过暴力举动,经常吵架生气,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精神,情绪和工作。以前我很快乐很有朝气,工作能力很强,但是现在精神萎靡,心情烦躁,和同事关系紧张,经常因为争吵而请假,不能正常工作,受到上司批评,前途受到影响。我想起诉他,给他要50万,或者把房子给我,外加20万。我可以要来吗,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可以得到青春损失费吗? 没有这个费用的。。。
给他要50万,或者把房子给我,外加20万 这个不太实际。
结婚两个月就离婚。如果是你去申请的话,你丈夫不同意第一不会离成的
半年后再申请才行。 如果你先申请的话那么法院判不多给你。因为这个可以认为你是骗婚 他暴力举动有证据吗?有的话可以判点。。但绝对不会多

广东胡律师;

1、男方买的房子属于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你可以分一半;

2、法律没有规定来支持你找其索要青春损失费,你要求精神补偿的理由也没有法律支持;你想要属于你们两人之间的事情,与法律无关;

3、你要求他给50万在法律支持不了,除非说他的财产有100万,你就可平分一半。

具体问题无青春损失费说法。也无法要赔偿

有过暴力举动是他不对,
但你这离婚要求是不是太过份了点呀?当初两个人结婚,总没人拿着刀架着你脖子上让你办的结婚证吧,是你自愿签字的吧。
别说谁耽误了谁,至少当初你们是两情相愿才会走在一起的。
什么叫做现在离了婚肯定找不到条件优秀的了,看上他也是你自己找的呀。
为什么不反思一下自身的错误呀,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争吵总是双方都有原因的,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人怎么吵架呀。

你的想法真简单,什么叫男人,倘若这么容易给你50W,又或者是给你房子再加20W,中国的封建男权社会就不会这么长时间了。
说实话,你给我的感觉,倒更像是骗婚。

我不是不同情你,只是说出我的感觉。做女人本来就应该有自信独立的一面,有男人没有男人都应该活得精彩嘛,没有必要把自己都搭进去。
我只能匿了…………

不能。还有你说的暴力举动那些你有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