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公安局可以对人拘留几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3:31:36
1、《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在没有证据情况下,属于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为将来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先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公安局既是行政执法机关,又是司法侦查机关,他行使的权力有不同的类型。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传唤询问不得超过24小时。刑事案件的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7天,如果到时还不批捕,那就属于超期羁押了。你可以使用百度HI跟我在线交流。
刑事案件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治安案件不超过24小时。没有证据是不能拘留的。需要注意的是协助调查的证人没有协助时限的,警方留多久都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严格的说 没有证据拘留不得超过48小时 不然你就可以请律师告他!
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如果认定某人涉嫌犯罪,可以对该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最长可达37日。
公安机关对某人刑事拘留后,如果认为需要对此人予以逮捕,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批准对某人实行逮捕,自批准逮捕之日起,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最长可以对此人羁押7个月。
如果希望被放出来,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在拘留及逮捕期间,除非律师,其他人一般不能探望被关押的人。建议依法聘请律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