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退回以前年度的税金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38:37
我公司2008年以高新技术企业获得15%的税收优惠,2006年和2007年按照33%税率上缴的所得税款在2008年税务局给予差额18%的退回,这样怎么做账呢?感谢一下高手啊!

你这属于优惠退税,就是说你们本身就应该享受所得税退税优惠,按“政府补助”处理即可。当年的,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所得税退税

以前年度的,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期末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种问题问你们的税务专管员更符合账务处理的原则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