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铁广告新载体与地铁广告公司直接洽谈合作是否可行?还有别的好的办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21:36
是在地铁车窗及地铁屏蔽门上的玻璃多媒体显示系统,不影响车窗及屏蔽门的功能前提下,当列车驶离站台使车窗及屏蔽门玻璃转变为显示状态,可显示图像;列车进入站台使玻璃转变为透明,不影响车厢与站台上的相互观察.是一种全新的地铁广告新载体,并已取得国家专利保护

原则上应该是不允许的,而且也没有先例。它是在安全门上还是列车门窗上?
在隧道区间更要保证列车安全性,而且现有的它是否影响紧急通风窗,应急逃生门的识别?是否扰乱固定信号灯,区间照明的颜色?是否妨碍区间疏散?而且现有的乘客信息显示系统以完全够用,甚至有的还闲置。
建议你和地铁公司的安全质量部,运营保障部,政府关系部联系,或招标代理。

什么新载体? 可以说下吗?!因为地铁内有很多地方是不允许出现广告的。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