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去找运管询问自己的车因什么原因被扣,却被称为妨碍职务而拘留,这种情况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1:00:31
我舅舅是平江梅仙镇人,有一台跑旅游的车,属于岳阳宏安旅游有限公司,各种手续齐全。09年4月3日,从平江去岳阳的路上,在平伍公路清冲收费站处被平江县汽车站的人和平江县运管所的人拦下并扣留,声称车子在跑线路进行非法营运,未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当时车上只有一个司机和几个搭便车到伍市的亲戚(并未收取亲戚的车费)。我舅舅知道了情况后从梅仙镇赶过去询问,结果被告知要一起回平江县处理,并未起任何冲突。我舅舅跟他们一起回平江县后被治安大队以妨碍职务被拘留,而车子则不知道被扣在哪里?5天后运管才发出一张扣车凭证,日期却写着4月3日当天,我舅舅拒绝在扣车凭证上签字。就说是“留纸送达”,请问运管和治安大队的做法是否合法?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使相关部门放人放车?
刚被关的前几天还允许家人去看望舅舅,今天却说不能看了,还说要把我舅舅送去进行劳教,一直没有说要罚款的事情,就是不放车不放人,也没通知家人说具体要怎样处理,如果要打官司,应该以谁为被告呢?多谢! 这种拘留是属于哪一种拘留呢?

行政处罚是“先罚后诉”原则,不管服不服,先处罚以后,才能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旦启动,运管或治安大队就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处罚方的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拿不出证据,则判撤销处罚。造成损失的还有国家赔偿。

你这里有2个案子,客运处罚,和治安处罚

客运处罚行政复议的受理单位是县交运局法制办,被申请人是县运管所
客运处罚行政诉讼的受理单位是县法院,被告是县运管所

治安处罚行政复议的受理单位是县公安局法制办,被申请人是县治安警察大队
治安处罚行政诉讼的受理单位是县法院,被告是县治安警察大队

行政拘留期间,已经探视过的近亲属,一般可以不允许多次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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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各种手续齐全,为什么让他们扣车。声称车子在跑线路进行非法营运,他们有什么证据,根据什么规定扣车。
你属于岳阳宏安旅游有限公司,各种手续齐全。既使他们有证据你车在跑线路进行非法营运,也构不成扣车条件。你不让他们扣车他们能怎样。
如果真象你说的:‘各种手续齐全’把你车扣了。‘没发生任何冲突’把你舅拘留了。我看你那地方是没‘王法’了,告也没用。
扣你车应当告平江县运管所,他们应当告知你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下处罚决定书后,你可以向平江县交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拘留你可以向县治安大队的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两个诉讼都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客运处罚行政复议的受理单位是县交运局法制办,被申请人是县运管所
客运处罚行政诉讼的受理单位是县法院,被告是县运管所

治安处罚行政复议的受理单位是县公安局法制办,被申请人是县治安警察大队
治安处罚行政诉讼的受理单位是县法院,被告是县治安警察大队

行政拘留期间,已经探视过的近亲属,一般可以不允许多次探视

可以找找纪委、检察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