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保险保险公司该如何理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01:12
本人在2006年6月12日以77000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宝马发动机的奇瑞汽车,使用两年后,该车在2008年7月份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业务员为了降低保险费用,将该车折旧后给予曾保,保单上新车购置价格为60000元,车损保额为60000元,并投保了不计免赔。该车在2008年的12月底出险,保险公司按照车辆全部损失处理。但理赔款并没有赔偿60000元,本人心有疑问,希望有懂保险业务的朋友给予答复,谢谢!
保险公司要从我购买车辆那天开始算折旧!
而我认为车辆已经是折旧后在曾保的,当初曾保车辆价值是算方认可的60000元,折旧应该从曾保日期到出险那天开始折旧!
希望广大网友给个正确的回答!
当时本人提供了购车发票,保险业务员将车折价保险的,填写的新车购置价60000元,车辆损失保险60000元,我的车辆是全额保足的,比如7月买的保险,12月出险车辆全损了,也只应该扣除我6个月的折旧费用。

保单上新车购置价格为60000元,车损保额为60000元
呵呵
意思就是说买辆新车也就60000元~~~
你又开了半年~~~
肯定就不值60000元了~~~
应该不是很难理解~~~

问题出在你提供的新车购置价格为6万元,再以这个价格标准折旧肯定要小于6万元,保险公司不能赔付6万元,车辆的全部损失赔付金额就少了。所以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你如果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实际情况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保险公司应按60000在2006年6月12日购买的进行折旧,因为保险投保条款是规定是新车购置价,你的问题出在你2008年7月投保应该按新车购置价77000元购买时间2006年6月来记而不是2006年6月新车购置价60000.这样投保你是省钱了但是出了事故赔偿时候你就亏本了。因为保险公司是按年限和新车购置价进行折旧的。

车辆保险投保是按照不定值原则的..投保时新车购置价为六万元.但出险时就不值六万元了.要折旧的嘛..全损认定不是从你投保时算起的..是按照你行驶证上初次登记日期和出险时间来算折旧率的..折旧后还要扣个残值的.废铁可以卖钱..

1、你当时新车买入价是77000元,但过两年车辆本事的市场价已新车只有60000元,而不是你的车辆是60000元。
2、车辆小车是按15年进行折旧,也就是每个月0.6%进行分摊的。是在你买入车辆就开始的,而不是从出险开始。
3、还有就是给你做业务的业务员也没有说明清楚,使你有了误解。

你的车是应该正常折旧的,当时上车损险时就不能按6万保了,否则也没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