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工伤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2:07:45
我前段时间在上班时间扫马路时让过路的车撞伤。肇事司机送我到医院并付清所有医药费。并给了600元营养费给我。于是我在家养伤。谁知单位打电话让我交出营养费给单位。说你在家养伤拿一份工资,还拿营养钱不是等于有两份工资了。所以要把那份钱交单位。讲出如此没人情味的话。我是否应该把那份营养费交给单位。急切等待答复。

上班时间收的伤,本来是由公司支付部分,或者购买了工伤医疗保险的,是由社保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的。肇事司机支付的医疗费用是肇事者个人的行为,和单位应该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如果你有购买工伤医疗保险,你甚至还可以要求这份赔偿
单位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要你的营养费…不过看单位吧,如果单位要省钱,那它最多也就单位这边不再负责你的医疗费而已
其实完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可是…这样对于自己的工作也不好吧
单位要你交,你可以让单位拿出具体的法律条文,或者由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按条例行事咯……如果拿不出来……那你完全可以去劳动保障局投诉的

无良的单位!给你的是你个人的营养费,关单位何事?工伤社保还会按照你的情况给付一次性赔偿的,(前提是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单位难道也可以占为己有?建议你找所属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找单位要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