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合同与不固定合同对公司的利与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23:44
我想了解固定合同与不固定合对公司的利与弊,二种合就赔偿有何区别。

固定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只给从08年开始的工资补偿 无固定期合同公司解除劳动者合同要从劳动者实际工作之日起按双倍工资赔偿

固定期赔偿楼上说的很清楚了,无固定期:员工不犯重大过错或者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况,公司是不能接触合同的,公司强行接触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金,由于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所以双倍赔偿金也就不超过24个月工资。
另外,利弊从表面利益和解除成本来看,肯定固定期对公司要好,而且容易操作,具有一定得稳定性和计划性,在目前来说是比较好的。但是个人观点,在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越来越强,更多员工看重的是企业的信誉和一种优秀的品质,西欧那个这个角度上说,无固定期要优于固定期。

区别嘛,固定期限合同在到期后如不续期,只需要付工龄补偿就可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由于没有终点,除退休外不能解除合同,如果要强行解除而员工不同意的话,员工可以以公司非法解除合同为由,得到双倍赔偿。不过好像有规定最高赔偿不能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