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适合申请农村宅基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14:38
我与原妻子(男到女家落户)于1995年10月在遵化结婚。我老家是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户口迁入遵化市时间是1996年3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遵化市西三里乡北邢庄子村。自结婚时至离婚时,一直居住在原妻子家。我两因感情不合于2006年5月29日离婚。离婚后我一直住在打工的工厂(遵化市亚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求知法人告之像我这种情况的可否到户口所在村申请农村宅基地。

只要你的户口还在,你完全可以,而且你也是该村村民,享受该村村民的所以权利。不过,你已经没有你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权利了。如果你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广东胡律师:

只要你的户口仍然在女方家并且是农村户口,就可申请农村宅基地。

如果你离婚时房产都没有判给你的话,应该可以再你的户口所在的申请宅基地,但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只要你是农村户口,就可向户籍所在地申请,但宅基地只能有一处。

有户口的话,就有权申请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