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套房子属于婚后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57:52
我和妻子住的房子是父亲单位的集资房(没有房产证),父母在我结婚前把房子让我门住,他们搬出去住了。因为我有外遇(网友见面),妻子要和我离婚,请问这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我作为过错方,这套房子也要分割吗?

广东胡律师:

1、此房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你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

2、你作为过错方,如果对方主张的话,你要依法因为你的外遇而给予对方一的补偿。

此房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你们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

具体问题这个房子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不能分割。

房票是谁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还有和网友见面不算是过错方吧,现在过错方的定义应该是分居或者有证据的情况下。哪怕是你喜欢某个人,也不算过错方的。

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