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初婚未育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1:51:33
我是湖北的,老婆是广西人,结婚证是在湖北办的,双方都是初婚未育(都快29岁了),现在老婆怀孕5个多月,前几天在男方办理准生证时,说要女方户籍地出具“初婚未育证”,女方去办理时当地不办理,说要男方先开什么证明才开,怎么这么麻烦啊?请大家告诉我怎么做?

但如果妻子是外地户口,就麻烦了。一定要回原籍计划生育机构开个准生证,证明初婚未育。具体步骤如下:
1. 丈夫先去单位开个初婚未育证明:写明自己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居住地址以及初婚未育属实。然后盖好单位公章,再去居委会盖章,然后再到街道计划生育科盖章。
2. 将双方的结婚登记照片2份,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2份,丈夫上海户籍户口本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和以上证明一并交给妻子所在地机构办理妻子的准生证。
3. 拿到妻子准生证后,再带好以上原件去街道计划生育科办理生育联系卡
4. 接下来,妻子到妇幼保健院去体检,证明身体健康可以生孩子。
5. 然后,就可以去医院产前体检,直到宝宝出世,上户口。
6. 如果以上步骤省略,宝宝将来肯定没有不管本地还是外地户口都没有,彻底的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