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刑法学原理回答B的犯罪构成是什么.跪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16:09
A散布谣言,说B的妻子曾经遭C强奸,B听说后怀恨在心,准备找A算账。某日,B跑到A家,打了A两耳光,A反抗,B登时大怒,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对准A的头部猛砸10余下,A很快昏迷。B见A不再喘气,就慌忙跑回家,告诉自己的妻子,说杀死人了。B的妻子跑到A家看了看,拉A的衣服也发现A没有反应,就回家告诉B说:“A的确死了”。B为了销尸灭迹,就将A装进蛇皮口袋,扔到山下,A的身体挂在树上,流血过多死亡。事后鉴定也证明:B用砖头打击A,所造成的伤痕都不是致命伤。 问题:对B构成何种犯罪,具体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你好,定故意杀人既遂!
  首先我想说的是二楼那位朋友说的完全错误,建议这位朋友以后在不确定或者不是自己擅长的领域的时候还是不要发表这种这么肯定的言论,有误导他人之嫌。

  1、楼主问的是具体犯罪构成,如果指的是前苏联理论的四要件说,则为:
  a、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权。也就是B侵犯了A的人身权中的生命权,并不是楼上朋友说的生存权。
  b、客观要件是杀人行为。
  C、主观要件是故意,不用管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这两个在司法实践中基本内什么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是故意。
  犯罪主体就不用说了。

  如果你学的是德日的犯罪构成理论,则需要上面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就行了。

  现在简要说一下为什么是故意杀人而不是过失杀人。
  1、过失杀人指的是没有杀人故意,指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件中不追求也不放任他人死亡。而你的案例中B拿砖头砸人的头部10余次,只要他是正常人就会“明知会会造成他人死亡”而且“希望他人死亡”,至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前者直接故意,后者间接故意。都是故意。

  然后就是你说的,后来法医说砸头部不是致命伤,那意思就是毁灭尸体的时候造成了致命伤。根据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中的介入说,毁灭尸体行为没有中断前面的因果关系,因为杀人后毁灭尸体或证据是符合一般人思维的。(这里你可能不是很懂,因为这不是你的问题的主要方面,所以我就不过多解释,如果你想弄明白,可以给我发站内信息,我会在一天之内回答你。)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我其他问题可以给我发站内信息。

过失致人死亡(因为他开始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事后也只有毁尸灭迹的故意,A的死亡不是他追究的结果,因此不承担故意杀人的责任)

犯罪构成要件为:1、主体;2、犯罪的主观方面;3、犯罪的客观方面;4、犯客体。

本案例中,犯罪主体为B,主观方面为过失,客观方面为致人死亡,客体为A的生存权

此行为构成2个罪
第一,B构成故意伤害,首先,B只有有伤害的故意,即去打A,其打A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他死,而是想教训他,此行为是故意伤害,而且没有杀人的故意,因此只构成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