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急穿马路被撞,肇事车要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22:27
在4车道的双黄路上,司机走的是靠近双黄车道,距斑马线20米左右的地方,一个5岁小孩与他婆婆牵手在人行道走,突然在距离车5至6米左右向马路横穿,婆婆见了,急忙去追,司机见状立即杀车,车痕4米左右,婆婆当时就把小孩推开,车刚刚停住,由于惯性撞了婆婆的肩到地,头部流血受伤,立即送医抢救,当时车速30至40码,道路开阔,由于事发突然,还是被撞了,我向知道这个肇事车要负责多少,交强险和商业险都买了,倒是后责任下来怎么赔付,现在伤者还在重症病房,花了快二十万了,肇事者拿不出钱了,接下来的药费怎么办,

按照你说的,道路有人行横道,你的碰撞位置在机动车到上,因此机动车的责任应该没有,但是有可能考虑照顾行人一方,认定机动车次要责任。

根据机动车是否有责,交强险在下列限额内赔偿,超过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但是即使机动车无责,法律规定机动车也要赔偿行人10%的损失。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

肇事车肯定是要负责任,具体责任大小是由交警认定的。像这种情况司机的责任应该不大,你想想,他是正常驾驶的,如果担了大责那以后谁还敢开车?

要的
现在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行人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至少付事故的同等责任,再根据事故的鉴定,机动车一方可能会增加所付责任范围,有可能增加至-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关于没钱付医药费的问题,首先应该及时和交警队事故民警取得联系,让他与肇事方联系,还是没钱,那只能上法院起诉了。就这些了,希望你早日处理好此事。

楼上的,下面有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链接。

你去把你刚才所说的话,到《交法》里去找出来。

找不出的话,请你不要再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