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使用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7:56
一个种了十多年地的农民,村委会是否有权利剥夺其继续使用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只要你没有把地荒着 村委会没有权利 除非国家行政命令征用或者占用 国家在征用或者占用时也要安置被征用人的用地问题 比如赔偿什么的 总之 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命 任何人包括国家都不能随意占用

村委会没有权力,要是乡政府县政府下达的行政命令才行。
承包期没有结束在这个情况下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