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外科手术同意书如何防范在双方签字后,医院方擅自在后面添加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34:10
外科手术同意书是患者与医院方的重要约定,如何防范在双方签字后,医院方擅自在后面添加条款?
是否有象公安笔录一样要求紧贴在最后条款后面签名的要求,有无规范性文件明确的规定?

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我签订的手术同意书被医院方事后添加了三个条款,为自己免责。
前面的条款都是打印好,然后在前面打钩或打叉表示确认的,打印的条款后面留有空位,医院方就是在这些空位上在我签名后手工写上三个条款的。我该如何证明医院的行为。

这个很难,只能在签之前每行后面你签字封住,不让再加东西。现在已经这样,你自己不能举证了,很难证明医院的行为,其实楼上说的挺对的,手术同意书应该一式两份比较好。

手写的当然不算啦....就算打官司也讲得过去的...

不过我觉得手术同意书应该一式两份,医院和病人一人一份...这样才能有保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9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手术同意书也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