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可以税前列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30:2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以上这规定中可以看出:1、日常中所说的“发票”其实就是“收付款凭证”;2、企业费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的依据是看是否取得收款单位的"收付款凭证"。日常经济业务中的“收付款凭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银行汇款的,银行出具的收付款凭证。另一种就是出纳员开具的收款收据。

根据此规定是不是就可以这样理解?:企业费用的发生,只要取得对方(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入账,并且可以在税前抵扣?也就是说生产企业购进材料,取得销货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或银行的汇款单,该笔材料费用就进行税前列支了(在此不论增值税)???
lanwoniv,你没看清楚吗?发票是什么不是规定得很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这条法规其实正是说明发票是法定的收付款凭证。是法定的“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而不是说明任何其他“收付款凭证”都可以作为“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

收付款凭证有多种。但发票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用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

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资金往来,应当取得发票,如果没有发票而仅凭收据入账不仅仅是所得税要调整而已,而是一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据的提供方有可能违反了纳税义务(这个很严重),收据的接收方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LS所说的费用的发生必须有发票当然不对,计提折旧发生了管理费用,可是不需要发票,发放工资发生了相关的费用,但是不需要发票。应该说: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必须索取发票。

费用发生必须有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