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盗用公司的东西欠导致欠资2千万,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01:30
同学爸爸的公司的东西被别人盗用了,欠资两千万,已经报了警。
是不是只要抓住了那个人就好了?像这种情况,欠下的两千万还是要我同学的爸爸还么?
应该怎么办?
我很担心。

是不是盗用了公司的法人章之类?
如果盗用的法人章之类是真实的,而不是他私自造的,那么就属于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表见代理行为,如果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就是盗用公司章印的人)无权代理的,那么由第三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那么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就是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对自己重要的印章保管不力,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刑事案件中被盗走,已经报警的公示的,那么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一人承担了,有权向其他方要求补偿

你朋友家现在应该做的事情有:
1、查清第三方(就是现在他们欠钱的那家)是否知道当初该印章是被盗用的,或者知道盗用的人没有代理权限
2、查清被盗用的东西是被偷走了用的呢,还是被保管的人私自使用的。
3、报警全力追捕盗用人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看你同学的父亲是否负责该财产。比如你同学父亲是保安,则你同学父亲要承担责任,因其失职造成的损失,企业是可以向员工要求赔偿的。
如果抓到盗物人,则你同学父亲就可能会以工作失职为由,糟到解聘。当然主要的赔偿责任,就是由盗物人承担。

抓到那个人追回丢失的那些钱是最好的,但如果抓不到或者抓到了钱被他花光了那就难办了。最好咨询一下法律顾问什么的应该对你那位同学的爸爸有用!

如果没有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责任

被盗用不由你同学的爸爸承担两千万,因为盗用者是自已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的诈骗,由犯罪者自己承担罪责。

如果真的是他在岗时 东西被盗 那么就是他爸爸的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