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要注意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57:48
我因为以前做的财务都不太系统不太正规,而我现在想找一份新的工作,想请问一下大家,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在交接的时候注意什么

会计工作交接是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办理好会计交接,有利于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的责任,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帐目不清、财务混乱。

  一、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没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根据《规范》第27条规定:

  会计人员交接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 尚未登记帐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 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二、交接的基本 程序

  (一) 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替人员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1、 现金要根据会计帐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有短缺和白条。如果发现帐实不一致或者有白条,移交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 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帐簿记录一致,证券发行面额与发行价格不一致时,按会计帐簿余额交接。

  3、 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4、 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一致,如有未达帐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质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大的往来帐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