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是否有权征用土地买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5:20:42
我家在农村1982年因建房需要,以相同面积向本村村民甲对换土地,用于建房。并与1984年,国家新发土地承包证已经各归自己所有。至今土地各有自己保管。在2005年本人土地给村委征用,但村委没有给于村民甲补偿,使村民甲来我家要求原土地。村委所证土地卖于村民乙用于建设产房,请问村委这样做是否合法。

这不叫征地,征地是国家因公共利益或规划需要征收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一般需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管理,统计土地管理部门执行。村委对集体土地的处置不叫征地,村委的权利也只是代表全力村民行使权利,它代表着全体村民的利益,一般重大事件(涉及村民大众利益)必须有村民大会通过才算合法。
  你所说的此案,首先,你和甲置换土地后于1984年取得了承包证(承包证是置换来的土地还是原土地?),如果是置换来的土地你取的了承包证,就不要理会已换出去的土地了(已不属于你),所以应该是由甲去找村委会要求补偿或重新分配其一宗土地。一般村委会可以将集体建设用地(非农用地,指耕地、林地等)租赁给单位、个人建厂利用,也可以将土地作价出资进行合作建设经营,两类情况的所得归村民集体所有,村民对土地处置的情况和收益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所得是如何使用或分配分红的,监督其是否符合村民集体利益),你所指的土地买卖其实可能是集体土地租赁或合作建设经营(如果本身不是农用地这样做合法)。
  如果你想找村委会的漏洞,你可考虑是否出现下列违法违规的做法:
  1、村委会将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坑塘水面等)转为建设用地未经过批准(根据具体情况需相应级别人民政府批准、国土部门预审等;而征地是必须公布,必要时须依申请听证的);
  2、可能不利于村民集体利益却未经村民大会同意;
  3、其他违法行为:如暗箱操作、行贿受贿等;

这属于集体土地,由于设计承包问题,需要农村问题的专家解答了。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另外如楼上所说,这不是征用土地,征用必须是国家做出的呃行为,而村委不是国家机关,而是基层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