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破了,如何拿回丢失财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03:25
08年9月我老公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忽然开过来的摩托车抢去了脖子上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6千多块。对于能不能追回来也没有抱什么希望,但是当时就报警备案了的。

最近公安局打来电话说此案已破了。。。但是说要做好心理准备,人抓到了案子破了不一定能拿回东西。由于公安局当时要下班了,也没说得很清楚,让周一再去一趟,只是说了可以起诉之类的。

我们对这方面的法律也不是很懂。想问到底要如何拿回财务?如果要起诉,需要花多少钱,具体程序这类的。。。

请专家帮忙解答一下,非常非常特别感谢~~

1、“抢劫案破了,如何拿回丢失财务”:
(1)如果原物能够追回:直接向公检法部门要求返还。
(2)如果原物已经成为无法追回:可以在公安侦查、或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期间,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相应价款。

2、“最近公安局打来电话说此案已破了。。。但是说要做好心理准备,人抓到了案子破了不一定能拿回东西”:确实是,有可能项链已经被毁损或变卖、无法追回了。

3、“如果要起诉,需要花多少钱”:
(1)如果你们是在公安侦查、或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期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交纳诉讼费】,但如果你们请律师,律师费需要自己负担(其实案情简单,没必要请律师的)。
不知道楼上朋友说“诉讼费大约为几十元 ”的依据何在。
(2)如果你们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在抢劫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费要收取,而且是根据你们的请求数额确定诉讼费,6000元的诉讼费应是50元,律师费另算。

依据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2) 第九十条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3)第九十一条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4、“具体程序这类的”:以上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中已经规定的很明确,请参考。

1,刑事附带民俗诉讼,起诉犯罪嫌疑人要求归还财物,或者返还等值的现金
2,公安局所说的也不无道理,理由:一般来说,盗窃,抢劫的嫌疑人,其本身也是因为贫穷又不愿意劳动,想采取快速致富的办法才违法犯罪的,其本身几乎没有什么多余财产可执行,金项链可能早已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