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四建拖欠农民工工资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42:33
济南四建拖欠民工工资长达十年
我们是56位农民工,1998年至1999年期间,我们参加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办公楼工程的施工建设,该工程已竣工10年,由于该项工程层层转包,形成三角债务,至使我们的血汗钱至今血本无归
1998年6月份,有一位叫王吉塘的人找到我们,说他们公司中标了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办公楼的保温工程,让我们参加施工。到了工地我们才发现,工地上挂的是济南四建的招牌,王根本不是该项工程的直接承包人,他所说的保温工程,其实是由其从济南四建转包的工程。
在济南四建承包的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办公楼施工工地上,还有南通三建及其它施工队伍,干活的大都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农民工。济南四建从中抽取管理费用后,把工程肢解转包给了多家小公司,王只是其中的一家。
在施工过程中,王为了让我们多出力,多干活,把分包的工程,按照定额工,以定量包工的方式分包给了我们56位农民工。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办公楼1999年就已竣工,我们早已按质按量完成了施工任务,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也早已搬进了新建的办公大楼。但是,10年已经过去,我们56位农民工的血汗钱至今没有着落。在施工期间,王支付给我们的仅仅是生活费和回家过节的过节款。我们多次向王追要拖欠的工资,因为济南四建一直未与他结算工程款,没有钱来支付,致使我们一直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济南四建并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把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了王等多家单位,欠王的工程款却长期不予支付,致使王无能力支付我们的工资。因此,工程层层转包所形成的三角债务是拖欠我们工资长达十年的根源。我们认为,济南中信银行、济南四建都应承担连带的支付责任。
我们无耐之下,只有求救于网民,希望网民们在百忙当中关心一下农民工的疾苦,帮我们农民工想一些办法,解决被拖欠长达10年之久的工资款的问题。
山东省东明县56位农民工

欠钱不给肯定是不对的,尤其是国家对农民工很重视。你们拿出证据找律师去把该告的都送上法庭。在有就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去比较有影响力的电视台报社,会有人帮你们的,事情一曝光,肯定有人管。希望56位农民工早日要回属于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