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急急急,高分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6:57:39
是丙把乙打死的
大家最好说的详细点,谢谢
你好。
1、乙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需要的是紧迫性,而乙在那边等两天明显是做好了准备,他肯定能够预料到有可能会打起来。如果两天前乙预见到人家要杀他,他应该做的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公安机关没来,甲打他了,他的反击才算正当防卫。由于乙已经死亡。对他定罪无意义。检察院也不会对他提起公诉。
2、由于楼主没有交待清楚,甲和甲的老婆的行为定性不可一概而论。
a 、如果甲老婆打电话叫丙来的目的是杀乙,她的行为属于教嗦,由于没有教嗦罪,她的行为与实施者的行为性质相同,定故意杀人。
b、如果甲老婆打电话叫丙是为了教训丙,她的行为应该定故意伤害罪。
c、如果她叫丙来是玩,是壮胆,则她无罪。但实际当中不大可能发生。
甲的定罪:
a、一般来说和她老婆定罪相同。除非甲老婆要叫丙,甲坚决不同意。则他和他妻子没有共同的故意。当然,如果甲和甲老婆叫丙来都是为了壮胆,则他们无罪。像我上面说的一样,这不太可能。
丙的定罪:
a、如果丙是为了教训乙,没有杀害的意思,则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如果丙就是为了杀乙,这简单。故意杀人既遂。
c、这里没有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能。除非丙就推了一下乙,而乙摔死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给我发送站内信息。
1 该案属于命案,应当聘请律师参与,在法律技术上的关键性支持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2 各方在该案中的口供,以及相关的证据会起到关键性作用,尤其是细节方面能够影响定罪。
3 丙致乙死亡,或是故意杀人,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是防卫过当,或是正当防卫,都有可能。以上情况其承当的刑事责任依次减轻直至无责任。视1和2所列情形影响而定。
4 甲没有喊丙。如果属实,则甲对乙的死亡不承担责任。
5 甲妻喊了丙如果属实,则还要看甲妻和丙两人的口供供述,甲妻当时打电话时候的主观状态和丙当时接受的指令是定罪的关键!
我想,法律总是会尽量保持公证的,但是法律技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显得很关键。
1.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