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债权问题求解!!紧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17:02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合同到期后,甲无力还款,拍卖自己财产还款。丙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甲处购买了一批货物。这期间,甲的祖父去世,留给甲一笔价值11万元的遗产,甲心灰意冷放弃继承该笔遗产。后经核算,甲财产共拍卖得款6万元,乙得知丙购买货物的情况后,要求甲收回该批货物,重新拍卖。同时,甲的另一个债权人丁,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来偿还甲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那么:
(1)乙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甲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
(2)乙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丁的债权?
(3)乙能否主张对甲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进行撤销?

1,不可以 甲拍卖并无恶意 为保证拍卖第三人的利益,合同是有效的
2.不可以,债权受偿无先后顺序,乙跟丁按照比例受偿6万元,也就是乙要4万八 丁一万二
3.甲放弃得继承权而非债权,乙无代位请求权,所以无权请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