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2:49:19
甲男与乙女于1995年经人介绍介绍相识后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了2个女孩,同时婚后两人共同修建了一栋房屋,后来两人因为感情破裂,甲到法院起诉离婚,同时自己抚养2个小孩,并且婚后修建的房屋赠送给2小孩,这样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如果不支持的话,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房屋夫妻一人一半还是因为甲想要房子判决给甲后由甲补偿一定的金钱给乙呢?)
注:甲就是不想拿一分钱而又想得整栋房屋的所有权和两小孩的直接抚养权.

1【这样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首先,如果调解双方同意,那么法院不会干涉。但是如果是法院判决,则不会支持。因为房屋属于共同财产,赠送给小孩必须双方共同赠送;而子女的抚养权则会依据有利成长原则判决

2、【法院会怎么判决呢?】房屋属于双方一人一半产权。可以一人拿房子,给一半钱对方,也可以房子拍卖后双方分钱。

3.甲的想法在法院判决层面上是吧可能实现的(明显违反婚姻法的法定分割方式),要想做到,除非同乙达成协议。

广东胡律师:

1、小孩抚养问题:小孩归谁抚养,不是由甲一个人说了算的,是由法院判定谁的条件及环境更适合小孩的成长;

2、婚后共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赠送给2小孩,要经夫妻双方同意才生效,也不是由甲一个人说了算的;

3、“甲就是不想拿一分钱而又想得整栋房屋的所有权和两小孩的直接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房屋属于不动产一般法院会判给一方然后由一方支付费用给另一方;能否直接得到两小孩的抚养权是要看甲的生活环境是不是更适应于小成长。

甲3的想法走法律程序是可能性很小,除非与乙方协商同意,一般法律上会照顾到妇女及未成年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