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队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4:43:48
根据公安部发布《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第二十四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
《火灾原因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

只能说明在消防队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后,才有时间限制,七日内送达当事人,但是是否有相关法律条文限制消防队出具的时间?

倘若已经做出了认定,并且当事人签过字,但消防队自己留下,未给当事人,或是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对消防队不利,消防队一直拖,不肯出具该怎样做?

附:我家出租的房子发生火灾,由于租户擅自堆放易燃的柴火,搭建草棚使我家房子着火。但是租户和消防队认识,本已出具认定书,但未给我,后消防队拖延5个月,多次催促,但至今仍未给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房屋及内设物烧毁,我损失达3-4万元,我该怎样追回我的损失?

我学过法律,没有真正可行的措施的人不要到这里骗分。
能拿出措施的请附带法律条款详细说明。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同时起诉租户和消防队,诉消防队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