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修改房产证平面图内容未盖核对章有效吗(粘缝处重新加盖了钢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56:14
03年买的是二手房,过户时没去注意房产证平面图的位置与实际居住的不符合,贷款时抵押给了银行。09年4月份银行贷款全部还清后从银行那里取得房产证,发现房产证平面图的用红线划的位置与实际居住的不符。之后去了房改局对房产证平面图进行了修改,本来的红框好像用黑笔划去了,红框中间的内容好像用橡皮了(擦去痕迹可辨认),然后在实际居住的位置加了新的红框,红框内书写的编号,两处修改的地方都没有加盖核对章,而是在平面图同房产证粘缝处重新加盖了一个钢印(原来的粘缝处上盖了一个钢印,目前有2个钢印痕迹可辨认),请教各位大侠,这样修改有效吗,是不是不归范呢

有效, 因为我遇见过这样的事情,后来卖房子也是那房产证去地局看的。地局说都是这样的,在交易的过程中也没有什么麻烦

规范不规范,房地局说了算,应该没有问题的

没有法律效应!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