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08年年报表中关于附表5中小型微利企业有优惠,具体怎么规定的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3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主表27行数据*5%填列,并要求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5、46、47行填相关数据。

工业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以下,资产全年平均额在3000万以下,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
其他企业(商业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以下,资产全年平均额在1000万以下,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在8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