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流过产,办理准生证时计生办要流产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8: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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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前有过一次药物流产,今年刚结婚去办准生证,我单位和我户口所在地都出具了《初婚未育证明》,计生办的人问我有无流产史,我照实回答了,他们非要让我初具医院的流产证明,否则不给我办理准生证。请问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那位对这方面了解的人士,希望帮忙讲讲。非常感谢!

不需要的;
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最好是原件,如果没有原件的话,就先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先用着,应应急再说,

2.男女双方户口本,
如果女方的户口本没有迁过来,那么就得回到女方的娘家将户口本带过来,记得应该将户主和自己的户口本都带上,有些家庭人数比较多,就会另外办一个户口本,所以需要注意这些,然后和男方一块将户口本带上,即可,

3.结婚证原件,
4.免冠照片各一张,
你和你丈夫的免冠照片,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即可,现在很多照片都改为一寸的了

5.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
应首先在因为检测是否怀孕,让医院开个证明,就是诊断书,这样方便办理其他证件。

肯定不合法,也不符合符合省条例。
你可以让他们给你一个不批准生育一孩子说明或者通知。持此通知提起诉讼。我想他们肯定不给你通知。你可以向县计生委提出询问。

不需要。
准生证,其实不叫准生证,正确名字叫:生育服务证。
办理生育服务证,之需要提交如下这些资料:
1、结婚证。
2、身份证。
3、户口本。
3、生育情况证明。

只有准生证没有过期就可以继续使用,准生证有个时间段的

他们无权要流产证明,他们是故意刁难你呢,想是缺钱花了

不合法 详见 百科 结婚法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