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0:28:04
2009年04月12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68布头市场内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两名恶妇殴打了一名老年人与一名孕妇。 事情的起因只是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的。 那天孕妇与老年人一起去布头市场买东西,大约在上午10:00钟左右准备往回走时候,两名女子推着一辆婴儿车在后面走,不小心压到了孕妇的脚,孕妇回头说,看着点我这里怀着孕呢,两名女子二话没说,上来就骂,紧跟着就上来采住孕妇的头发往头部打去,随同孕妇一起的母亲看见自己女儿被打,上去拉架,谁想到两名恶妇又同时对其孕妇的母亲进行殴打,周围在场的人拉开以后,恶妇还是没完没了的上前进行殴打老人并启用老人的鞋子殴打老人的头部,孕妇上前拉架没想到被恶妇一脚踹到腹部,好心人把孕妇扶到一旁,并进行拉架报警
,恶妇见情况不好想跑,被其母亲紧紧抓住,恶妇回头就是一口咬到母亲右上臂一口留下了深深地烙印,不久110来了,把四人一同带到派出所。
来到派出所,恶妇还不依不饶的为自己狡辩。此时被打母亲头部 脸部 身上多处瘀伤,眼睛并且瘀血,惨木认读。现在在进行治疗。
这种行为算什么呢

从您的描述上看没有够成刑事犯罪。但是触犯的人身安全,触犯了民法,建议您找个懂法律的人咨询一下。赔偿肯定的,至于顶什么罪,是拘留还是罚款就不清楚了。但是这两女子已经够关押15 天的条件了

恶意伤人

殴打孕妇太不道德了,不管谁不对也不能殴打孕妇。

事实证明对于恶妇只有以恶制恶 把她打老实了之后再打 让她还敢危害人间

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