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 通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20:18
打个比方。。A那西瓜刀在B身上砍了几下后逃跑。B及时报警
请问:1.A逃跑后会不会被通缉。 2.B如果是轻伤A到异地办站住证能否通过还是被抓。
.12 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没有法院审判结果的算"涉案嫌疑人"公安机关有责任追查或者调查,但不成为"通缉".如果没有现场或目击证人也很难起诉"证据不足"一般民事案件都是以调解为处理宗旨,如果你的确担心可以想办法私人调解,比如做出一定经济赔偿等,只要对方接受,可以签下调解书,不做为刑事案件.

1,肯定会
2,不会通过有可能被抓
3,劝你自首或者私了

通缉不会,但是会向各地发出协查通报。
通报的形式跟通缉差不多,只不过性质轻一些,通缉是已经基本可以认定有罪或罪大,通报是告知有这么一个案子有这么一个人要求帮助查找协助。
最好是去投案自首,这样会轻很多,把人弄伤了,再逃走,实在不好。
就算一时间没有抓 住 ,但是永远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不如早做了结呢。

会被通缉,但多半是要等上几天才会出通缉令。

被通缉的对象仅限于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和已被逮捕但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至于跑到异地的话,恐怕是不会被抓的。
因为这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儿,最多是给个通缉期限,如果这点事情也要劳烦邻县、邻市甚至邻省公安一起干的话,多半是浪费警力,浪费纳税人金钱的行为。
如果是杀人又不同,除非跑出国,否则只要在中国范围内,你只能是不能见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