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分析一下怎么处理这个汽车运输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35:14
我委托货运公司运输一车物品给客户,价值10000,运费800元。
但是运输过程中汽车出现意外,被别的汽车追尾,物品基本被毁,稍微有用的被处理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拉走(其实已经都没用了),估计货运公司和另外的肇事车辆都有保险。
我找货运公司,货运公司说最多按运费的3倍赔偿。在货运发货单有这个条款(遇到货物损坏,最多3倍运价赔偿)。另外我也没有进行保价的处理。

我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样啊?3倍运价赔偿这个有道理吗?如果这样,货运可能找肇事车辆全额赔偿,而我只能得到3倍运价赔偿,难道货运公司在这次车祸事故中还能得到超额的经济收入。

我该怎么办啊

这个案件的情况应该是这样,如果你没有做保价条款约定,按照合同可能只能得到3倍赔偿,但这是基于违约责任;你还可以选择向肇事车辆索赔,基于侵权责任,那样你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你全部损失,选择权在你。但是,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且不能反悔。

国家以及相关部门根本没有3倍赔偿的规定,而且也不好下达这样的规定,否则就是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相违背。

根据合同法规定,签订道路运输合同双方,一旦承运方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托运方货物损失的,承运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考虑到合同中约定了一旦货物损失只赔偿运费3倍,你如果再申请赔偿实际损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你可以考虑走的途径是:对方条款显示公平,申请法院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对方应赔偿你的实际损失,希望能帮到你。

一、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和货运公司既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又存在侵权法律关系。你可以基于合同要求货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基于侵权关系要求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货物灭失不是你的责任,因此货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关于赔偿数额,虽然货运单显示按运费三倍赔偿,但该货运单是由货运公司单方面事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明显限制其责任,属于法律上的无效格式条款,因此,你可主张按货物原价赔偿)
因此,先找货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对方坚持按三倍运费赔偿,你应尽快提起诉讼。

协商解决吧,3倍运费赔偿是惯例,可以通过协商提高比例,以后记得参加保险。他们太黑,而且是签的霸王条约,我挨搞怕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