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这份合同的一些事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58:16
我们向别的公司租赁了东西,付了押金2万多.合同签订的时间是3年,现在已经过去了2年,还剩下1年。
现在因为公司内部一些事情,我们想解除合同,但对方公司坚持如果现在解除合同就没收押金。想请大家帮忙看看,合同里关于合同终止的是这样写的:
其中甲方为我方
合同终止
1、甲方违反本合同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义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乙方书面通知,本合同即刻终止,甲方应结清所有已到期未缴的租费(含滞纳金),且乙方有权没收押金。
(1),甲方将设备搬离乙方服务区域以外的地址,或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设备毁损、灭失或乙方丧失所有权。
(2),甲方无支付能力或财务情况实质上发生恶化,遭受查封、强制执行,或已受解散、破产或重整的申请。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一经甲方书面通知,本合同即刻终止,且甲方得依实际损失请求赔偿,并以乙方已收取的租费总额为上限。

我认为这里并没有说如果甲方终止合同就得没收押金,不过对方一直坚称如果终止合同就没收押金。
大家怎么看呢?
合同其余部分是:一是讲包含什么设备,二是租期和租费,三是押金和安装费用,四是付款方式,五是讲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并没有说到不能提前终止合同,讲到甲方的责任也是关于物品使用方面的。

你们是甲方,你们欲终止合同的行为就是违反本合同,就是合同有效期提前了,即符合你所列条款里的第三条,所以乙方没收押金是有理由的。我想你们只能和人家好好商量一下,少没收点吧。

在法律上你们公司中止合同要有个理由。而合同里已经说明如破产、重组等等因素而造成的合同终止是要没收押金的。所以很遗憾,只要对方坚持,你们就不可能拿回押金,建议从人情入手,别走法律途径还有希望

一、没有看到你的全部合同,仅凭你提供的条款,如果你没有那三个情形,乙方是无权没收你的押金的。
二、在乙方没收押金的三个情形中,第一、二个情形你们应该不会涉及,对方只有抓第三个情形。
三、你们的合同中是否还有其他约定,以致违背这些约定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呢?如果没有的话,你们现在是与对方在协商提前终止合同,这并不属于此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乙方的要求没有道理。
四、你们除了押金之外,还有什么债权在对方手上吗?如果没有的话,也不必过分担心,适当地给点补偿是可以的,但对方的过份要求是不可以迁就的。即便是对方上法院诉讼,他们也得不到更多的好处。

建议协商解决,因为我国的合同法归责原则以严格责任为主,所以诉讼甲方占不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