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遗嘱方面问题,律师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13:28
前几天我去公证处,到了公证处就让我签字把房子让给我伯伯,我就问公证人员有遗嘱还用我签字让吗??按遗嘱分给他不就可以吗?公证人员说,那份遗嘱无效,需要安法定继承分,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同意按那份遗嘱分,并签字表示把房子让给他.那份遗嘱就可以成为参考.
遗嘱情况:
1 那份遗嘱没有做过公证
2 那份遗嘱是别人代写的
3 没有代写人签字,只有两个证人签字
4 受遗嘱人有两个,其中一个不是本人签字,而且也不知道有此事
5 持遗嘱人十多年也未曾拿出或提出有这份遗嘱,

我想问 要是我不签字放弃是不是那遗嘱就无效???也没有参考价值???要是把那份遗嘱拿到法庭上是不是和公证处一样,还是有别的说法.
会不会部分有效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不会部分有效。

那份代书遗嘱无效,在法律上属于废纸一张毫无参考价值,房产继承以法定继承来分。

你作为法定继承人不签字放弃继承的话,你伯伯得不到房产的所有权。

在法律上有效的代书遗嘱是要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不具备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