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说“缓刑等同于释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4:50:24
对法律一窍不通,所以请说的通俗详细些

缓刑的人,
指的就是给你个缓刑期,
在缓刑期内你可以相对自由的活动,
如果在缓刑期内没有什么过激行为,
一般都会不执行有期徒刑,
基本就等于释放,
但是不要和死刑缓期执行一概而论。

为什么要适用缓刑呢?最根本的是根据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本质条件。
1.缓刑的适用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也就是说,被判处上述刑罚的罪犯,可适用缓刑。举例说明,判二缓一,即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如果在这一年中表现较好,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一年之后,这二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再执行了。但对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2.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通俗点说,就是缓刑考验期内,是由公安机关监督你的一举一动的。
3.缓刑考验期的时间:
(1)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2个月。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最短不能少于1年。
(3)需要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4.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5.缓刑的效果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但缓刑也有可能被撤销,撤销情形如下: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撤销后就得收监执行刑罚。

缓刑实际上就是觉得你还有救让你有个机会,社会上另一种说法就是给你个出钱买命的机会

基本上是个,只是不能出省还是出国哦,还有就是定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