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演戏”的人造成伤害,我有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8:19:19
我是学生,有天上课时“闯”进来几个打扮得很像流氓的人,站在班级前面进行威吓抢劫。后来才知道这是某个人在“演戏”,没有恶意。
但是当时实在太逼真了,不知情的我如果进行反抗,并把他们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脸部划伤、鼻梁子打塌),我有法律责任吗?

解释时请列举相关法律。。。

反抗。。。那得是他们动手了,那就是正当防卫,但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无罪,民事一般也没责任

假如人家没动手,只是言语,那可能犯罪也可能不犯罪,首先可能是故意伤害(轻伤标准),也可能是过失致人重伤(重伤标准),因为本来这块就比较主观,看法官的意思了

假如没构成上述标准,就无罪,但是民事责任还有待商榷,如果你能够证明自己没过错(因为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已经确定),就没赔偿责任,至于怎么证明没过错。。。看律师能力了

首先,“你是学生”,多大?
其次,当时具体是什么样的情况?要具体描述下,才能回答你
如果,是在一般情况下,这属于意外,没有法律责任

没有刑事责任
没有主观恶意
没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这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提问的人是笨蛋,我的回答很专业居然没看明白,你看你采纳的是什么意见?外行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