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师兄像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偷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0:14:15
http://tieba.baidu.com/f?kz=564484932
师兄你看看我发的帖子,我真有点不敢发电子邮件投诉,因为证据不足要负法律责任!

师兄你说我以前在百度百科编辑了大量的关于少林武功的词条,如(少林养气功 、少林五藏气功、少林金针指功、少林金刚十二腿 、南少林秘传功力拳 、少林镇门拳 、少林子母拳 、少林十三抓拳 、少林镇山拳 、少林金刚门踔腿功、少林言轻门铁裆功、 少林石柱桩功 少林窝心肘、少林真传护体功 少林罗汉卧、少林内功八段锦 等等)这些功法我都是在网上搜到的,然后编辑成百度百科词条,师兄你说这些功法都有原创人,我没有得到对方的同意就编辑成百度词条,这从佛学戒律上来说算不算有侵权偷盗的行为呀?我犯偷盗戒吗?我看了一下要管理员删除所有的我发表的少林武功的词条真的很难,需要提供很多信息(如要提供供权利人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而这些我根本没有,师兄你说我这种情况该怎麽办呀?

标明出处即可。 要看是否有‘利益’的牵扯,才可以进入‘偷盗’的范围。 严格的说起来,偷盗一词是后人翻译,原本的词汇是‘不予不取’。 但知识范围本来就不能用这个‘不予不取’的断定,因为知识并不属于任何人的。

......你放心...你所侵犯的那些版权的所有人都在上帝身边....他们会原谅你的,反正他们也告不了你.....
再说...读书人的偷不叫偷,叫“窃”

放心吧,你只不过在编书,并没有声明是你的创作,并没有触犯原创者的版权,估计版权法在1984年通过(待考),之前的创作要重新登记才有效。再说戚继光的长拳称为陈家沟的炮锤(二路),版权的归宿属于谁?杨式、孙式、武式、吴式太极岂不每年都要向陈式缴付以大笔版权费?编书不是容易的事,我执持你。
身为佛教徒,做错事可惭、可悔。你这种把怀疑自己做错了的事公诸于世,就是“惭”。知错而不敢告诉人则是“悔”。随喜于你的功德。

佛教的戒律是这样规定的:
"盗5钱.不可悔.盗4钱以下.可悔."
由此可见.构成盗窃.必须有经济利益.

你的做法.不涉及经济利益.
但处于对原作者的尊重.最好标明出处.

对于利用公开资料在百度百科编辑词条,我个人认为不算偷盗行为。你可以请求百度管理人员删除相应的词条,如果管理员不删, 那是他的责任,不是你没有说,你请求了就可以了。如果想忏悔,那就在佛菩萨面前忏悔,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就行,如果真要有版权人追问时,别赖账,想法和解就可以了。

多念佛、诵经,将这些功德回向给你觉得受伤害的众生,他们会获得无量的功德的,这也是忏悔和报答对方的最好方式,当然心一定要诚。

至于犯戒,只有受戒之人(出家人,或受戒居士)才会有犯戒之说,未受戒者没有犯戒之说。

南无阿弥陀佛

真正宝贵的东西,版权归天下人!非一个少林寺可以占有的!你编辑吧,这样的为大家做贡献,你并没有搞商业赢利!阿弥陀佛,正信的学佛人可以登陆佛书网学习,在百度直接搜索佛书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