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唐山市开平区的事请问我这个能算什么伤害还是我冤枉呢?急!什么世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3:55:52
我和我老婆出去遛弯半道上碰见个老头因为一只野鸭说了几句话老头就打电话找来人〈老头是市人大代表〉来了3个人上来就打我用砖头和石块砸我我老婆在旁边拦着后来我不小心用刀子把其中的一个人扎了一刀刀子的仞也就是5cm把扎在那个男人的腹部〈但是没什么危险〉对方有钱还有势不知道我这个是算什么呢当时他们打我旁边没有人没有证据刀子在他们3个人追我的时候跑丢了后来派出所的来了也没调查就带回去派出所了交到派出所9000人民币〈说是给人家交的押金〉就把我放出来了我以为我没什么过错为什么我还要给人家掏制病钱呢? 请问我能有什么方法

年轻人,这九千元你就扔个肚子疼吧,不要在追究了。因为你毕竟用帯刃的刀子捅了人,造成了人身伤害,现在的问题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寸铁为凶,你有口难辩啊!
如果伤了财,就此了结,派出所不在找你,你就认了便宜吧。
你如确实感到冤枉,想讨个说法,那你可以到公安分局申请复议,但没有可靠的证据你无法胜诉,年轻人,接受这一次教训吧!

倒霉,认了谁让人家后面有人。

过失伤人,不是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