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的发票和地税局统一收据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16:11
出租厂房给别的经营单位,可以开地税局统一收据给他们吗?
浙江省统一收款收据,是企业从地税局买回的

肯定不行,因为你不是地税局.地税局的发票是企业开给企业的业务票据,地税局统一收据是税局政府部门开给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专用票据.你个人也不可能此票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收款收据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字轨文号:浙国税征[1995]48号 浙地税征[1995]48号
  发文日期:1995-05-24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和财务监督,现就税务机关对企业非经营
  性款项收付所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即收款收据)的管理问题通知如
  下:
  一、收款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收款收据分为统一收款收据和企业具名收款收据两种。
  凡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发生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时,包括企业内部收付款
  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住来款项,均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
  。
  有个别企业确因特殊需要,统一收款收据不能满足其需要的,可自行
  设计格式,印刷具名收款收据,但须经市县税务机关批准。
  二、收款收据的印刷
  “统一收款收据”票样格式全省一致。全称为“浙江省××市(地区
  )企业统一收款收据”(票样见附件)。统一收款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
  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收据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记帐联,印色
  为红色。
  收款收据由市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到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局批准的发票定点印刷企业集中统一印制,暂套印大红色“浙江省××市
  (地区)地方税务局收款收据监制章”,套印于收据联票头正中央。监制
  章为圆型,外径为2厘米,字体为正楷。“收款收据监制章” 由省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制发,其管理办法与“发票监制章”相同。
  收款收据的收据联可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厂家生产的防伪专用纸印制
  ,也可继续使用无(涂) 碳、压感纸印制收款收据。
  三、收款收据的购领
  县(市)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市地税务机关报送收款收据需用量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