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本来有大队所有的耕地 但却把农民的耕地变为建筑用地了(急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13:09
我们村本来有大队所有的耕地 但却把农民的耕地变为建筑用地了
详细情况是 铁路要经过我们村 被占了民宅 的人不喜欢大队所有的地(盖房子) 看上一快耕地 想在这快耕地上建房子 村委会同意了 被占耕地的户按7分地3万五来给 没有被占的户很是气愤 他们拿了钱 等过几年分地又能分到地(村委会意见含糊) 这样合法吗

“被占耕地的户按7分地3万五来给”,我看:再过几年不一定能再分到地的。因为村委会肯定会编一套符合政策的文件。把“让出耕地的户”说成土地征用户,而且已经拿到了补偿金。“没有被占的户”不必气愤。这钱拿得有风险。你没拆到,不见得是坏事。因为从你的提问中看出,你并不是想做一个捍卫土地法的人,只是不想在这次拆迁中不吃亏。你要做的事,把这件更公开化,再好让上一级土地部门知道,让人没法钻空子。注意保护自己,你的行为也许会触某人的利益。

不太明白
房基地与耕地应该不能够替代

改变土地性质也应该由集体表决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国家征用土地,应按土地性质、面积和地籍予以补偿,被补偿的应为土地所有者。 无论是耕地还是房基地,如果是集体所有,那补偿款应该补给集体,再由集体表决分配和使用。

土地上的建筑和农作物,如果是个人的。那应该补偿给个人。任何人不得侵占。

集体成员的土地,集体如果收回,应该补偿。但不得损害集体其他成员的利益。

如果土地有承包合同的,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该根据合同内容进行赔偿。

集体收回成员土地,土地上的附属物,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应该予以补偿。

去土地局问问 是否是政府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