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得到的脏物,会不会还给物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24:09
我去年6月被骗,当时报了案,后来派出所打电话,让我指证犯人,
我想问下,如果指出了当时骗我的人,所骗的钱和物品,能不能要回来??
请专业的人帮帮我。
那被指出的犯人,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置呢?
当时是4个人,我只能认出一个人。

广东胡律师;

只要抓到了人,你就能够追回你被骗的钱和物品,但是如果对方挥霍掉了,你就很难追回,但是可以主张要求此人赔偿你的损失。

你好

如果被犯罪人卖掉或挥霍完就不能要回,如果东西还在犯罪人手里就可以要回。还有种情况,如果犯罪人将你的东西卖出时,买主明知道是脏物而购买的,也可以要回。

能。物权有追索效力,你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追索失窃物。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把物品销赃,你也可以向购买赃物的人追索。无法追索的,向犯罪嫌疑人索赔对价

那被指出的犯人,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置呢?
当时是4个人,我只能认出一个人。
回答:你所指认的人当然会被公安机关侦查。你作为证人所说的证言是该案的直接证据,证据充分,足以认定的情况下,检察院会以诈骗罪起诉你所指认的人。当然你说的其他三个,你认不出就不必指认。做为共同犯罪,其他三个犯罪嫌疑人会在法定追诉期内,公安机关会持续侦查。

法律规定是要还得 但是有时侯因为被犯罪嫌疑人花掉了 一般情况下就还不了了 如果有的话 是能够要回来的 有时是公安内部的自己留着了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犯罪嫌疑人花掉了 一般情况下就还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