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陆军船运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18:29
我父亲近期欲办理退休手续,他年轻时当兵在某部队陆军船运部门常年在船上执行运输任务达五年之久.现在企业单位工作,工龄已达35年(含上述兵龄,兵龄已与工龄连续).
现请教各位,我父亲服兵役时的兵种是否属于特殊工种?有何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叫特殊工种 !?
  特殊工种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健康或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但是有行业之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登高架设作业;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压力容器操作;
  制冷作业;
  爆破作业;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这要看部队是怎样定性的,需要办理提前退休,在一个特殊工种中工作的年限是有规定的,必须达到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在社保局办理提前退休.
  部队一般不存在特殊工种,也没有回地方直接办理提前退休的,社保局也不会受理.

  以下的文件,你可以对照你父亲的工龄计算

  劳动部工资局1962年7月4日〔62〕中劳薪字122号规定:“对职工从事井下、高温、低温和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连月不足一年的零数,都应该分别按照每工作一年按一年三个月及一年六个月折算工龄。不宜只对其从事上述工作满一年才进行折算,也不宜先把不足六个月零数算为半年,把超过六个月的零数算为一年之后进行折算。”

  国家劳动总局1977年4月12日(77)劳薪字33号文规定:“军队干部、战士和志愿兵的入伍时间,从县(市)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起计算”,本人被大冶县(市)武装部批准入伍时间,不是70年12月,也不是71年1月,而是70年10月,军龄少算了2-3个月,30多年来一直受委屈。

  劳人险〔1982〕16号文件指出“因此,一九七七年以前入伍,现已退伍的义务兵,其军龄没有按上述规定计算的,应该改过来。在他们参加地方工作后,按此计算的军龄,应计算为军龄。各年度征兵年龄规定的新兵服现役年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