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在厂里打球受伤了,能不能算工伤?不算的话,可以申请带薪休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32:52
同上

不算

可以!·

以前有案例,上下班途中受伤了,算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具体干什么受伤了,似乎并没有规定,这就有法律空子可钻了。
打球不是为了工作,我觉得虽然是在单位,应该不算工伤吧,否则人们想让单位赔钱了,那就在上班期间自残就可以了。哈 如果打球是为了单位的荣誉或者近期单位将组织什么篮球比赛,你是因为此忙碌而受伤那就是工伤了。
如果你不符合上述所说的,那就不是工伤,就不能享受带薪休假了,另外还要看你和领导的关系了,关系好的话,嘻嘻.........一切皆有可能

自己都知道不算了还问
如果你们单位有带薪病假你就可以请
如果你们单位没有带薪病假,只是想单位支付你休息的正常上班费用那是不可能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你说的情况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至于你说的带薪休假,因为不是工伤所以对单位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可不可以那就要看你单位的领导或制度是否允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