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为您觉得必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0:44:28

不必要。但是需要。怎么办?

您买车不先试下车么? 要是这辆是坏的怎么办? 我说的不分男女。

是需要,不是必要,说得很对哈。

太必要了

不必要 不需要 起码我是这么想的

本人反对婚前性行为。

男女不婚同居合法化,没有家庭观念和责任感,家庭的结构被摧毁,社会道德世风日下,男女都在外面寻欢作乐。 家庭破裂、盗贼横行、老人无助、孤儿无依、性病流行、肆虐许多国家的艾滋病,他们没有什么神奇的绝招,而只是要求人们使用避孕套。色情泛滥,乱交成性,同性恋公开示威,他们高喊:“这是自由,人性彻底解放,是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男女爱情任意放荡,解除一切约束和规则,提倡乱伦,人人追求性自由和性疯狂,同性互奸在某些社会群体的鼓励下,开始流行,而且他们在议会中获得多数选票的支持,成为合法化的社会行为。
世界上有多数现代的“文明”国家,离婚是对女性当作玩物抛弃,或者被男人们当作商品进行金钱交易,否定女性的人格和尊严。他们的理由是“谈情说爱时的激情消失了”,喜新厌旧,因为女人是玩物;或者说“分给财产,请她出门”,花钱更新,因为女人是商品。西方国家的高离婚率,遭受精神和物质损失最大的是女方,人老珠黄,青春不再。丈夫或妻子先有外遇,然后提出离婚,花钱请律师编造种种理由。虽在法律中规定“一夫一妻制”,但婚外恋和包养情人是合法的两性关系补充,此外还有嫖娼卖淫的合法化。这两种极端制度都是对女子的不公平。各种社会弊病都因此而生,逐渐浮出水面,迷误和腐败将把世界推向毁灭的边缘,道德堕入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