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再见面?有必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10:11
不是客观原因分手。
只在电话里说明,但彼此相约再见一面。
A男说会去找B女,最后没去,分手A提出的。
故意逃脱?还是觉得没必要?
但为什么换号码了又告诉B?

情况跟我的一样
分了就分了
不要再见了
没意义

开2人性格,有的人分了还是可以做朋友的。有的人就不行了

或许只是想彼此联系 因为分手后 就不代表不认识了
如果以前大家是认真的 起码曾经两颗也靠的最近过

分都分了,要是我,关于他的事我还懒得去想呢,眼不见心不烦,见了又怎么样,最多不是生气或都掉几滴泪也或者什么还是朋友,也只是说说而已的,改变不了什么.

再见亦是朋友。。。不要想太多了

就算分手,如果两个人还想再做朋友,是可以见面的,法律又没有明文规定说分手的恋人不能见面,真不懂你还有什么顾忌,你应该就是那个B女吧,也许他只是想和你做朋友,就这么简单的事情,不要想得太多,想的多了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