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是交通事故死亡请问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52:03
我哥哥是在2000年5月遇到交通事故死亡,这次交通事故给我家带来巨大的打击,我妈妈接受不了事实,心脏病复发死亡,而我哥哥的女儿没人照顾用水淹死,他的妻子改嫁,这些事情前后不到3年。而到现在都快10年呢的赔赏都得不到赔赏,案子已经给法院判决为刑事案,司机跑掉了,车主的财产被说是他儿子的。那时他儿子还在读书。请问遇到这些问题这么办。希望有好心人给我可怜的爸爸的帮助

你应该找律师帮助,去问一下当地的律师吧!好吗?

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是有保险公司负责的么?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个问题很难办,因为两点:第一,这是刑事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
第二,嫌疑犯在逃,无法结案。
车主说财产是他儿子的,这是站不住脚的,你们可以要求车主提供购车证明以证实车子的归属。
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不清楚:司机和车主是什么关系?
该案中如果司机和车主是雇佣关系,是可以要求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的。
但是关键还是如何找到犯罪嫌疑人。

如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赔偿了对方损失,也只能从轻处罚,但是还是要判刑的。具体到你的案子情况,还要看更进一步的细节。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祝你好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